家电补贴政策制度漏洞明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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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家电补贴政策制度漏洞明显 |
审计署披露骗补的某家电企业表示,“企业是最实在的”,并连续多次强调“企业很艰难”。无论企业发否认声明,还是呼吁企业发展的艰难,审计署的数据已经披露在公众眼前。那么究竟什么原因造成如此众多且知名的家电品牌,上了审计署这份名单?针对这一问题,多数专家表示,政策设计存在缺陷。
文宗瑜说,“(骗补对)大牌企业知名度、声誉带来很大影响,但还没严重到让整个品牌效益一落千丈。知名企业出现这种情况,是市场不能原谅的。当然还有政策方面的漏洞。” 7月2日,本报记者致电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某负责人及财政部某官员,均以“正开会”或“我没看到这个报道”为由拒绝采访。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主任赵玉敏表示,政策的漏洞给了企业骗补的机会:“国家在相关政策设计上需要更严格,现在假发票挺多,出口退税存在骗税情况,予以打击却不能杜绝,究其原因是企业犯法成本太小。” 文宗瑜说:“家电补贴政策出台很匆忙,当时主要处于全球金融危机为拉动国内消费而定。在政策设计方面,尤其是家电补贴支付方式上,留下了漏洞被企业钻了空子。” 文宗瑜表示,家电企业每年都有经营指标,为了完成指标,把原先应补给消费者的一部分家电补贴金,通过一些“技巧”给截留了。其次,随着近些年财政收入的增长,给予各行业的补贴都很多,诸如,农业补贴、高新技术产业补贴等,就出现了“专门的机构合作人在打补贴的主意”,他们通过补贴获取收入,甚至以此为“赚钱方式”。这就造成了“不排除国有企业、卖场和一些专门从事从补贴中赚钱的机构和个人合作”的局面。 从政策的技术支持方面,文宗瑜认为,由于补贴政策出台过于匆忙,涉及到落实政策的终端个人信息联网方面并不畅通,没有形成一个公共平台,尤其是涉及到农村人口、流动人群这块。而整个补贴政策,主要面对的是农村以及城市打工的外来人口,相关部门却没有对他们构筑一个全国联网的个人电子信息网络,致使补贴信息不能够有效传递。此外,也会导致一些不上网、不看电视的人群去购买产品时,被对方“通过各种借口复印身份证,但钱却没留给他,而被截留了”。 家电下乡、节能补贴,这是利国利民的政策,政策执行本身的成效也佐证了这一点。然而,审计署的企业“骗补名单”,令这项政策蒙上了尴尬。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宋则对本报记者表示,早在确定家电下乡时就已经暴露出了“设计缺陷”。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授权、入围,包括入围的识别、门槛等等,以及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应承担怎样责任等方面,有待完善。 宋则透露,当时相关部门曾邀请他参与家电下乡企业的评审工作,“盖章的授权书都看见了,但我没参与,除了社科院对参与此事有约束条例,还因为我认为这里面有问题”。 “中国整体诚信缺失很严重,我很担心,最后一分钟,我退出了。”宋则说。 但他强调,评委的审查过程是非常严格的,“找我们这些人当评委,我们没被收买,这是政府行为,不是企业行为,当时对企业防范得非常厉害,就怕它们搞串通,就跟高考阅卷老师封闭管理一样,完全屏蔽,且劳务费只有1000元人民币”。 宋则认为,家电下乡的入围授权可能涉嫌“政府有意无意地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,造成不公平”。 “主要看主流,如果主流是促销费,那么这个事就值得做。(家电下乡)从效果上看也不错,但跟着与之俱来的事情,能控制到什么程度就控制到什么程度。”宋则说。 宋则反复强调,政策的用意是好的,但今后应当考虑更为周全,减少设计缺陷,不要留下大的硬伤和漏洞,并保留事后追究的责任。 提及监管漏洞,文宗瑜认为,中国的体制造就一项政策的出台涉及若干个部门,从商业流通角度讲,涉及商务部、工商部门、质监部门,更涉及财政部门,“这就变成了政策执行的实际过程中,哪个部门都不会去承担责任”。 “这可能跟整个政策出台的方式有关系,从监管角度讲,政策出台后,具体监管部门没指定,到底是商务部还是财政部,应当指定具体部门去负责,这种具体性的负责应当从部门再转到专门的人,因此,(政府)工作方式有待改变。”文宗瑜对本报记者说,“现在国家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出来了,很难追究责任。追究谁的?财政的、工商的?都追究不到。这个问题可能到目前为止,不只是家电,其他农业、产业方面的补贴都存在。” 文宗瑜强调,审计署的此次披露暴露了政府需要职能转变,但其工作方式到底如何转变,“这问题比较复杂,问题很多”。与此同时,他认为,虽然有明文法律,但谈到追责方面,可能会“象征性罚点款”,若追究刑事责任,包括令企业“付出更大的成本”,可能性不大。原因是,这些企业“对当地政府GDP的增长、税收、就业有很大贡献,地方政府对其有保护作用”。 提及节能补贴,宋则表示,首先在节能的定性上,“概念含糊,缺少可比性”,有些企业干脆利用节能概念夸大效用。“未来游戏规则要讨论清楚。”宋则强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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